【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为切实加强企业对施工项目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提升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和作业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带班检查中的职责与要求,推动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一、制度目的
通过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全面掌握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状况及现场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类型。凡涉及施工活动的项目,均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三、带班检查人员职责
1.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职责
企业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听取基层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项目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 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职责
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的直接管理者,负责日常施工组织、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应按照计划开展带班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关键工序、危险源、特种作业及高风险环节,确保各项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四、带班检查内容
带班检查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 特种设备、施工机械的使用是否符合规范;
- 工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 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 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 工程进度是否按计划推进,质量是否达标;
- 消防设施、临时用电、临边防护等重点部位是否安全可控。
五、带班检查频次与方式
1. 企业负责人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带班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
2. 项目负责人应每日进行巡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重要节点或节假日前应加大检查频率;
3. 带班检查可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座谈等方式进行。
六、检查结果处理
带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由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汇报。对于重大隐患或严重违规行为,应立即停工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制度监督与考核
企业应建立带班检查台账,定期对带班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未按要求履行带班职责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对因失职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项目部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结语:
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是企业实现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项目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只有通过不断强化带班检查机制,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管理理念,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