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课文狼三则原文】《狼三则》是清代文学家蒲松龄所著《聊斋志异》中的一组寓言故事,共三则。这三则短文以狼为题材,通过生动的描写和深刻的寓意,揭示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以及在面对危险时应具备的智慧与勇气。
一、第一则:狼子野心
有屠人,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二、第二则:狼与牧童
一牧童夜行,见两狼追一人,遂呼曰:“狼来!”人惊走。狼闻声,回望而止。牧童笑曰:“吾戏尔。”狼怒,遂食之。
三、第三则:狼与樵夫
一樵夫负薪归家,遇两狼,欲食之。樵夫惧,掷柴于地,狼不食。樵夫又掷石,狼亦不食。樵夫曰:“汝不食我,何故追我?”狼曰:“吾饥,欲食汝。”樵夫曰:“吾无肉,汝可食我之柴。”狼遂食柴而去。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号柳泉居士,山东淄川(今属淄博)人,清代著名文学家。他一生科举不第,长期担任私塾教师,晚年隐居乡里,潜心创作。《聊斋志异》是他最著名的代表作,内容多为鬼怪狐仙、奇闻异事,语言精炼,寓意深刻。
寓意与启示
《狼三则》虽然篇幅简短,但每则都蕴含着丰富的哲理:
- 第一则强调人在危急时刻要冷静应对,不能被表象迷惑;
- 第二则讽刺了虚张声势、哗众取宠的行为;
- 第三则则表现出狼的狡猾与贪婪,同时也反映出人与动物之间微妙的关系。
这些故事不仅具有文学价值,也对青少年的成长有着积极的教育意义,提醒我们在生活中要善察、明辨、智取。
结语
《狼三则》作为初一语文教材中的经典篇目,不仅是学生学习文言文的好材料,更是培养思维能力和道德观念的重要载体。通过阅读这些故事,我们不仅能感受到古代文人的智慧,也能从中汲取面对现实问题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