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教育过程中,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引导者和榜样。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行为,提升教育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特制定《关于幼儿园教师行为准则十要十不》。该准则旨在为教师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营造安全、和谐、积极的教育环境。
一、要尊重每一个孩子
每个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拥有独特的性格与能力。教师应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关注他们的兴趣与需求,避免因偏见或刻板印象影响教育方式。
二、要注重言行举止
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幼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教师应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用语,做到举止得体、语言亲切,树立正面形象。
三、要遵守职业道德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坚守教育初心,不参与任何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如违规补课、收受家长财物等。
四、要关爱学生身心发展
教师应密切关注幼儿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变化,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帮助幼儿建立自信、学会合作与沟通。
五、要持续学习提升专业素养
教育理念和方法不断更新,教师应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参加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幼儿
在教学管理、评价激励等方面,教师应坚持公平原则,不因个人喜好或家庭背景区别对待学生,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得到应有的关注与机会。
七、要注重家园共育
教师应积极与家长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同时,尊重家长意见,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
八、要维护园所秩序与安全
教师应严格遵守园内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管理,防范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
九、要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与时间
教师应根据幼儿年龄特点,科学设计课程,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过度疲劳,保证幼儿有足够的休息与游戏时间。
十、要严守法律法规与师德底线
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做一名有责任感、有爱心的教育工作者。
十不:
一、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严禁以任何形式伤害幼儿身体或心理,禁止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惩罚性措施。
二、不歧视或冷落个别幼儿
教师应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发展,避免因成绩、表现或家庭背景而区别对待。
三、不在课堂上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教师应专注教学工作,不得在课堂中处理私人事务或使用手机等设备。
四、不接受家长宴请或礼物
教师应廉洁从教,拒绝一切可能影响教育公平的物质利益,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五、不传播不良信息或不当言论
教师应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不传播谣言、暴力、色情等内容,营造健康的教育氛围。
六、不随意更换班级或岗位
教师应稳定任教,避免频繁调动影响幼儿的学习与情感发展。
七、不参与校外兼职或营利性活动
教师应专注于本职工作,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
八、不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
教师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九、不泄露幼儿个人信息
教师应保护幼儿隐私,未经家长同意,不得随意透露幼儿的家庭信息、健康状况等。
十、不违反园所管理规定
教师应严格遵守园内各项制度,服从管理,维护集体荣誉与园所形象。
总之,《关于幼儿园教师行为准则十要十不》是每一位幼教工作者必须认真践行的基本规范。只有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专业能力,才能真正实现“以爱育人,以德树人”的教育目标,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