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调整庆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机制,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切实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庆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适当调整和职能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名称及职责调整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自即日起,“庆阳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更名为“庆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并进一步明确其在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调解、仲裁等方面的职责范围,确保职能更加清晰、运行更加高效。
二、组织架构优化
本次调整对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了合理优化,吸纳了更多具备法律、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专业背景的人员参与仲裁工作,进一步增强仲裁队伍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工作流程完善
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相关部门将对仲裁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决等环节进行流程再造,推行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案件办理全程可追溯、可监督,全面提升仲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普及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知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调整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机构调整平稳过渡、工作有序衔接。
特此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