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就业促进、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此次表彰旨在弘扬奋斗精神、激发内生动力,为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坚实保障。
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稳就业、保民生”目标任务,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模式,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有效提升了就业质量和水平。特别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返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全省就业战线上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责任与担当,为推动全省就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事迹感人至深,值得全社会学习和敬仰。
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强化就业服务保障,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力度,努力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温度的就业服务体系。同时,也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为全省就业工作再立新功。
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