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图书馆校外读者接待办法】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拓展图书馆的社会教育功能,提升资源利用率,暨南大学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外读者接待办法》,旨在规范校外人员进入图书馆的流程,保障馆内秩序与资源安全。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非暨南大学在校师生的校外读者,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人士、来访学者、合作单位人员、校友等。凡需进入图书馆阅览或使用相关资源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规定。
二、入馆资格与申请方式
1. 校外读者需提前通过图书馆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填写基本信息及访问目的,并承诺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2. 申请通过后,将获得临时访问权限,具体有效期由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3. 对于长期合作单位或有特殊需求的人员,可向图书馆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办理长期访问证。
三、入馆须知
1. 校外读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窗口登记,领取临时出入凭证。
2. 进入图书馆后,请自觉遵守馆内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随意走动。
3. 图书馆内设有阅览区、自习区和电子资源区,校外读者可根据需要选择相应区域使用。
4. 馆内所有图书资料、电子资源及设施设备,仅供合法使用,严禁损坏、偷窃或私自带出。
四、使用权限
1. 校外读者可凭临时证件进入阅览区和部分开放区域,但不得进入办公区、库房等非开放区域。
2. 在线数据库、电子资源等数字资源,仅限于馆内使用,不可下载或复制至个人设备。
3. 如需借阅纸质图书,需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且每次借阅数量不得超过2册,借阅期限为7天。
五、行为规范
1. 禁止在馆内吸烟、饮食、携带宠物及其他危险物品。
2. 不得在馆内进行商业活动或张贴广告。
3. 使用公共设施时,应注意节约资源,保持环境整洁。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校外读者,图书馆有权予以警告、劝离或取消其入馆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暨南大学图书馆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结语:
暨南大学图书馆始终秉持开放、共享的理念,致力于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阅读与学习环境。希望广大校外读者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图书馆的管理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