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为加强和规范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丹阳市财政局牵头制定了《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已正式印发执行。
《细则》涵盖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了各部门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强化了制度约束和流程规范。通过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推动资产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此次出台的《细则》,是丹阳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之一。它不仅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防止资产流失,还能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下一步,丹阳市将加强对《细则》的宣传贯彻力度,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还将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推动资产管理与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等工作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总之,《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发布实施,标志着丹阳市在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对促进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提升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