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中央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扫黑除恶工作从集中打击向常态化治理的重要转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意见》明确指出,要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这不仅是对前期专项斗争成果的总结和巩固,更是对未来社会治理提出的新要求。通过常态化机制,能够有效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
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意见》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链条。公安、司法、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提升打击效率。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排查整治,从根源上遏制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
此外,群众参与是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完善奖励机制,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媒体宣传、普法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公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增强全社会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意识。
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有丝毫松懈。只有坚持常态化推进,才能确保斗争成果不反弹、不回潮。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推动专项斗争向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迈进。
总之,《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的出台,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的扫黑除恶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