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各级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公司廉洁高效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2. 坚持责任明确、层层落实;
3. 坚持制度约束、监督有力;
4. 坚持教育引导、预防为主。
三、责任主体与职责分工
1. 公司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人,负责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和措施。
四、主要任务
1.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 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3. 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4. 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5. 推进作风建设,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五、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
1. 公司纪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每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优评先、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3. 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进行问责处理。
六、附则
1. 本办法适用于某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
2. 本办法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廉洁从业,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