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加强税务管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发票管理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发票相关的业务活动,包括发票的领取、开具、使用、保管、核销及归档等环节。
一、发票管理职责分工
1. 财务部是公司发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发票的申领、开具、审核、存档及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2. 各业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接收与传递,确保发票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3. 公司管理层对发票管理工作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定期组织检查与评估。
二、发票的领取与使用
1. 公司须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2. 发票领取需由财务人员持有效证件到税务机关办理,严禁个人私自领取或借用他人发票。
3. 发票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确保每一张发票都有据可查,防止丢失或被滥用。
三、发票的开具与审核
1. 发票开具应严格按照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填写,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齐全。
2. 发票开具后,须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及财务人员逐级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交付客户。
3. 对于大额或特殊业务,应建立专项审批流程,确保发票开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要求。
四、发票的保管与核销
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发票保管区域,配备防火、防潮、防盗设施,确保发票安全。
2. 已使用的发票应按月整理归档,妥善保存至少五年,以备税务检查。
3. 发票核销应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确保每张发票在系统中及时录入并完成税款申报。
五、发票的异常处理
1. 若发现发票丢失、损毁或被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2. 对于作废发票,应加盖“作废”章并按规定进行登记,不得擅自销毁。
3. 遇到发票信息错误或开票单位变更等情况,应及时联系对方重新开具,并做好记录。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涉及偷税漏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公司将有效提升发票管理水平,降低税务风险,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