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公司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动火管理制度。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可能产生明火或高温的工作场所和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打磨、烘烤、熬炼等动火作业。
二、动火作业分类
根据动火作业的风险程度,将其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和三级动火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动火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由不同的管理人员审批。
三、动火作业前的准备
1. 作业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2. 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3. 清理作业现场周围的可燃物,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四、动火作业中的安全管理
1. 作业过程中要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作业。
2. 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面罩等。
3. 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动火作业。
4.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检查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才能离开。
五、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对动火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希望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希望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火作业带来的风险,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让我们携手共创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