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时期,有一位名叫娄师德的官员,以其宽厚待人、谦逊有礼而闻名于世。他的事迹被记录在《旧唐书》中,成为后人学习的典范。
原文如下:
娄师德字宗仁,郑州原武人也。弱冠明经及第,调江都尉。上元初,累迁监察御史。武后临朝,召拜凤阁侍郎、同平章事。师德性沉厚寡言,与人交,久而后知其善恶。尝谓弟曰:“我为相,汝不可轻躁,当以忍辱为先。”弟受教而去。后弟为代州刺史,有吏告其贪污,师德不问,但令罢官而已。人问之,答曰:“吾弟素廉,岂有此理?若真如此,则自有公法。”
翻译成现代汉语:
娄师德字宗仁,是郑州原武县人。二十岁时考中明经科,被任命为江都尉。上元初年,多次升迁至监察御史。武则天临朝执政时,召他入朝担任凤阁侍郎、同平章事。娄师德性格深沉稳重,话不多,与人交往很久之后才能了解对方的品行好坏。他曾对弟弟说:“我做宰相,你不能轻浮急躁,要以忍耐和包容为首要原则。”弟弟听从了他的教导离开了。后来弟弟担任代州刺史时,有人告发他贪污受贿,娄师德没有追究,只是命令他辞去官职罢了。人们对此感到疑惑,问他原因,他回答道:“我弟弟一向清廉,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呢?如果真的这样,自然会有法律来制裁他。”
通过这段文字可以看出,娄师德不仅自身品德高尚,而且能够正确引导家人,体现了他作为一位贤臣应有的风范。他提倡的“以忍辱为先”的处世哲学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