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税务专门人才的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提高税务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收征管等相关知识,具备较强的税务分析、规划与管理能力,能够胜任税务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等机构中涉及税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习年限为两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实践教学与论文撰写时间为一年。
三、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和选修课。具体课程如下:
1. 公共必修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外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专业基础课: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3. 专业方向课:中国税制、国际税收、税务筹划、税务风险管理;
4. 选修课: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学原理、法律基础、计算机应用等。
四、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本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案例分析、实地调研、模拟训练等形式。学生需完成不少于三个月的专业实习,实习单位可以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中介机构。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并进行答辩。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体现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案例分析、实证研究等多种类型。论文评审采用双盲评审制度,评审通过后方可申请答辩。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实践教学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七、质量保障机制
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兼职导师;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