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及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的征收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标准将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具体调整幅度和适用范围请参照附件中的详细说明。此举旨在更好地适应当前城市发展需求,确保新建项目在规划阶段充分考虑人防设施建设的重要性。
二、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
为保障现有公共人防设施的安全运行和长期使用效能,本次还对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更加科学合理,能够更有效地支持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开展。
三、实施时间
上述两项费用调整自XX年XX月XX日起正式施行,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新标准缴纳相应款项。对于已经签订合同但尚未完成缴费手续的情况,则按原定协议继续履行;若涉及合同条款变更,则需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四、咨询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内容,请联系当地财政部门或者人防主管部门获取帮助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财政厅]
XX年XX月XX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则以官方文件为准。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理解并支持此次调整措施,共同促进我市国防动员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