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等环节的安全,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非法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及废弃物处理等环节。
二、职责分工
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 采购部门需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所购化学品来源合法合规。
3. 储存部门应设立专用仓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定期检查库存状况。
4. 使用部门须按照规定用途合理领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借他人。
5. 运输部门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运输任务,确保途中安全。
6. 废弃物处理部门需妥善处置废弃化学品,避免环境污染。
三、具体措施
1. 购买与验收:每次购买前需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到货后由专人验收,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是否一致。
2. 存储保管:建立详细的台账记录,标明入库时间、出库时间和用途等信息;定期盘点库存,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
3. 使用管理:使用者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每次使用时需填写申请单,经批准后领取所需量。
4. 运输监管: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安排押运人员全程陪同直至目的地交接完成。
5. 报废处置:联系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出售给非正规渠道。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泄漏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寻求支援。
五、监督检查
公司管理层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则以最新规定为准。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希望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安全隐患,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希望广大员工能够积极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