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离职流程,保障公司与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二、离职类型
1. 自愿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
2. 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
3. 公司辞退: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由公司决定辞退。
4.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三、离职申请
1. 员工需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提交《离职申请表》。
2. 部门经理在收到申请后,应尽快安排交接事宜,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将通知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四、离职交接
1. 离职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客户信息、项目进展等。
2. 部门经理负责监督交接过程,并确认交接完成后签署《工作交接确认书》。
3. 离职员工需归还公司提供的办公设备、工具及资料等物品。
五、薪资结算
1. 公司将在员工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的次月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
2. 若存在未结清款项(如借款、罚款等),将在工资中扣除。
3. 离职员工需配合公司完成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及其他相关事项。
六、竞业限制
1.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核心技术岗位的员工,在离职时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明确竞业限制期限及相关补偿标准。
2. 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员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规定
1. 离职员工不得带走任何属于公司的财物或信息,否则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以上即为本公司关于离职管理的相关规定,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希望每位员工都能顺利度过职业生涯中的每一个阶段,同时也祝愿大家未来的发展更加辉煌!
此文档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个基础框架,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