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工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工会经费的预算编制、审批、使用及监督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条 工会经费是工会依法取得并用于开展各项活动和服务职工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四条 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
1. 会员缴纳的会费;
2. 上级工会拨付的补助;
3. 企业行政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拨缴的经费。
第五条 各项经费收入需及时入账,并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收支情况。
第三章 经费使用范围
第六条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职工教育活动;
2. 文体娱乐活动;
3. 困难职工帮扶;
4. 劳动竞赛奖励;
5. 女职工特殊保护;
6. 其他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
第七条 禁止将工会经费用于非工会性质的开支或个人消费。
第四章 预算与审批
第八条 每年度初,工会需编制详细的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请企业领导批准执行。
第九条 单笔金额超过规定限额(具体限额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的重大支出事项,须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所有经费支出均需履行事前申请、事中审核、事后报销的程序,并保留完整的原始凭证备查。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工会经费的使用接受上级工会组织和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双重监督。
第十二条 定期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企业工会所有。
以上管理办法旨在明确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规则,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职工群众,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积极参与到工会的各项活动中来,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