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指导福建省科技项目的经费预算编制工作,确保科技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福建省财政厅与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了《福建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该文件以闽财教〔2017〕41号文的形式正式颁布,并作为附件1向全省范围内的科研机构、高校及企业等单位发布。
根据这一要求,各申报单位在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时需严格遵循相关原则和程序。首先,预算编制应紧密结合项目研究的实际需求,合理规划各项支出,避免虚报或漏报现象的发生。其次,在资金使用上要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攻关所需费用,同时也要兼顾其他辅助性工作的需要。
此外,《福建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还强调了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机制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开展财务审计,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真正发挥出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对于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总之,《福建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不仅为福建省内各级各类科技创新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也为推动全省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希望广大科研工作者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促进福建省科学技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