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我国制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这一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并以第23号令的形式正式颁布实施。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包括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以及及时报告职业病病例等。同时,也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职业健康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此外,《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还强调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辖区内企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通过这一系列规定,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职业健康管理机制,保护广大职工免受职业危害的影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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