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这些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内容
用人单位在申报时需提供以下信息:
1. 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及其分布情况;
3.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及防护措施;
4.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配置与运行状况;
5. 其他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必要信息。
三、申报程序
1. 初次申报:新设立或新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完成初次申报。
2. 定期更新:已申报的用人单位应每年对申报内容进行一次更新,并在发生变化时及时提交变更申请。
3. 现场核查:卫生行政部门可对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法律责任
对于未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过严格执行本办法,我们能够更好地掌握职业病危害现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防控,从而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希望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以上就是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概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